(2007/11/20)
市政协委员、市各民主党派、市工商联、有关人民团体,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:
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,市政协委员、各民主党派市委会、市工商联,有关人民团体、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运用政协提案方式,积极履行职能,为我市的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。市政协共收到提案344件,经审查立案309件,立案率为89.8%,有35件转为信件,送交有关部门参考。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重视下,承办政协提案的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,认真研究,积极办理,取得了明显的成效。截至十月二十四日,已收到答复函302件,占提案总数的97.7%。
当前,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学习、贯彻、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,我们要按照中共桂林市委的布置,以十七大精神为动力,扎实做好各项工作,全面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桂林建设。市政协三届三次全会拟定于明年年初召开,建议你们结合桂林市的改革开放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,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的精神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保护漓江,发展临桂,再造一个新桂林的战略布署,就我市推进工业化、城镇化建设,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,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等重要问题,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上学、就业、就医、养老、住房等民生方面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,选好课题,认真组织或参加调研活动,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集思广益,提出有情况、有分析、有建议,便于操作的提案。
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质量,根据《政协桂林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》规定,建议在撰写提案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:
1、政协提案必须一事一案,内容中心突出,真实可靠,符合实际,分析问题要实事求是,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文字要简明扼要,字迹要清楚明了。不要将调研报告、学术论文直接作为提案提出,意见和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。
2、要用市政协统一印发的提案纸撰写提案,切忌用铅笔、圆珠笔等不易保存的笔墨书写提案;如用打印方式,应将文字打印在条格内;不要夹带其他纸张。
3、以联名方式提出的提案,应将发起人的姓名列在首位,写明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。联名的委员多,提案纸不够书写时,可以另加提案纸。
4、参加政协的单位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集体提案,须有该组织的负责人签名,并加盖公章。
5、提案纸上“审查意见”一栏由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填写,其他人不要填写。
6、提案的提交办法:会议期间送交大会秘书处提案组;大会前或闭会后送交提案委员会工作科,联系电话:2848779,2848334。
桂林市政协提案委员会
2007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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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桂林市政协